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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03-17    浏览次数:

各位教职员工
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《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》,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(以下简称年度汇算)现已正式开始。请大家及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个税年度汇算。年度汇算相关事项说明如下:

一、汇算办理时间及预约办理流程

202531日——2025630日。

如需在31日至320日期间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纳税人,需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,然后在预约日期进行登录办理。

321日至630日,纳税人无需预约,可以随时登录手机“个人所得税App”办理年度汇算。

二、年度汇算操作流程

图文版详见附件二“图文版2024年度综合所得个税汇算手机app操作指南”

三、温馨提示

1. 若您2024年缴纳了个人养老金,可通过进入首页点击【个人养老金扣除管理】—【“一站式”申报(免下载凭证)】—【确定】,确认凭证信息后点击【下一步】—【年度自行申报】—【提交】。提交成功后,即可在汇算清缴时抵扣税金。

2. 填报商业健康险扣除,有一定的前提条件,只有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险产品才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。纳税人在填报扣除时,应当查看保单凭证上是否有税优识别码。税务部门依托金融监管总局向税务部门共享的商业健康险数据,为纳税人提供商业健康险税优识别码等信息预填服务,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申报体验。

3. 个人所得税App中的【批量申诉】和【申诉】功能仅适用于对收入有疑义并与发放单位沟通无果的情况,并非正常的年度汇算操作,一旦点击,相应记录将进入税务系统内部异议申诉环节处理,可能无法顺利退(补)税,务必谨慎点击。

4. 在个税年度汇算高峰期,以“退税”名义的骗局花样百出。请大家提高警惕,以防上当受骗,所有退税事项都请直接前往个人所得税App办理。

5.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如纳税人需要补税(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),但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,将面临税务行政处罚,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。

6.如在年度汇算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,请致电咨询纳税服务热线12366

财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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